喜讯:我院荣获“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”荣誉称号
时间:2014-06-11 12:00 作者:党办 点击:
近日,湖南省委教育工委、湖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《关于认定2013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的通知》(湘教工委通[2014]45号),经省文明高校评审委员会评审,省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审定,我院荣获“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学院在省委教育工委、省公安厅的关心支持下,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当作长期性、综合性的战略工作和系统工程来抓,多角度、深层次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通过以人为本、健全机制、丰富载体、统筹兼顾,促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,全院师生的道德素养和文明素养不断提高,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。目前,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深入人心,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开展,全院各项发展成果丰硕,已经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改革发展互相促进、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。
此次学院被授予“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“的荣誉称号,是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对学院工作尤其是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。我院将在此基础上,不断巩固和扩大文明校园创建成果,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管理水平,总结经验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争取为学院的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