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警察学院建设“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”活动实施方案
时间:2015-07-13 12:00 作者:党办 点击:
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校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成果,增强全体师生员工争先创优、加快发展的意识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营造团结奋进、积极向上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,树立学院的良好形象。根据省委和省直工委有关文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学院决定在2015-2016年开展建设“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”活动。为切实搞好文明创建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旋律,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整体素质,努力营造安定、文明的优良育人环境,形成蓬勃向上、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,为我省公安系统培养优秀人才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。
二、创建目标
(一)总体目标
领导班子团结奋进、锐意改革,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,管理制度科学规范,普法教育深入人心,工作及生活环境整体优美,广大师生员工精神饱满、奋发向上,创新意识强、工作效率高,工作业绩突出,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,力争2016年把继续我校建成“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”。
(二)具体目标
1.通过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,在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素质上取得新进展。全体师生的卫生意识、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,在全院形成讲究卫生、举止文明、礼貌待人、诚实守信、遵章守纪的良好风尚,树立遵纪守法、开放创新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务实的良好形象。
2.通过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上取得新成效。完善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“三育人”机制,形成学校、社会、家庭“三位一体”的工作格局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。
3.通过加强校园环境建设,在提高校内人居环境舒适度上取得新进展。坚持建设与管理相结合,努力建设清新、整洁、绿色、文明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环境,后勤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,环境卫生进一步治理,绿化、美化、亮化档次和品位明显提高。
4.通过“双优双创”活动,在提高学院办学水平上取得新突破。在全院开展以优良作风、优秀业绩创文明处室(单位)、创文明职工的活动,大力倡导业务工作创一流,推动学院教学、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发展,从而提高学院的整体办学水平。
三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我院创建省直文明单位工作的领导,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,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创建省直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。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,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,各二级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,统一领导协调文明创建工作。
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,刘劲青兼任办公室主任,刘武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罗星、江毅、崔莹、陈湘汝为办公室成员,文明创建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。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具体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,并按省文明办的要求,准备、督查、整理和汇总相关材料,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情况。
四、创建措施
(一)切实加强党委班子建设,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
1.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。认真组织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中心组理论学习,做到每个月组织一次学习,保证全年学习不少于10天,每次党委班子成员参率高于85%,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写出1-2篇有深度、有理论、有校情的心得体会,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。
2.充分发民扬民主,开好民主生活会。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座谈会、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,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;要不断推进党务、政务公开,认真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。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,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党性分析评议活动,针对分工,查找问题和不足,提出行之有效的整顿措施。
3.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。院级和中层班子成员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,模范遵守党纪法规,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。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,廉洁奉公,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。
4.领导班子及时召开文明创建文明会议,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,加大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。
(二)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素质
1.在党员干部中,加强政治学习,落实学习制度。学院各党总支、党支部坚持每月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制度,抓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,做到时间、人员、措施、效果四落实。深入开展“学习型党支部、学习型党员”创建活动,结合“三湘读书活动”,制订学习计划,创新学习形式,丰富学习内容,积极培养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,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树立终身学习理念。
2.在教师中,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。要在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,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,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。在教师中开展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、“优秀教师”的评比活动,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,推动学院教师师德师风的全面提高,从而在全院教职工中形成讲师德、讲创新、讲奉献,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的良好风气。
3.在学生中,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。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经常性教育,培养学生崇高理想和远大抱负,大力加强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的宣传,切实加强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,规范学生的言行举止,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。
(三)深入开展“双优双创”活动,不断增强争先创优意识
1.深入开展“双优双创”活动,不断提高学院教育人的水平和质量。深入开展以优良作风、优秀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创文明处室、创文明职工的“双优双创”活动,促进全院各部门、全体教职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提高办事效率,提升服务质量,努力创一流业绩。
2.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,着力加强作风建设。学院每年要结合教职工思想实际,开展主题教育活动,对照标准,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,并认真整改。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作风建设的考核力度,定期不定期地对教职工作态度、服务水平、办事效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发现问题限期整改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质量。
3.表彰先进,弘扬正气,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。学院要开展优秀共产党员、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,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之间形成比工作效率、比工作质量的良好风气,在单位内部营造出讲业绩、比贡献、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。
(四)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作用,不断增强学院的凝聚力
1.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,扎实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。健全基层党的组织,配齐配强党总支书记、支部书记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创新基层组织工作的内容、活动方式,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,认真搞好党内监督工作,严格遵守制度和纪律,保障和落实党员的各项权利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2.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和工会组织的凝聚人心作用。加强对学院团委、学生会工作的领导,鼓励和指导团支部开展各项活动,充分发挥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的聪明才智,引导他们积极进取,奋发向上。组织开展“巾帼文明岗”、“青年文明窗口”和“五好文明家庭”的创建活动,引导女同志参政、议政,发挥“半边天”的作用。同时,依法保障师生员工权益,努力帮助因疾病住院、家庭困难的师生员工,为他们排忧解难。
3.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。教职工以学院工会活动为基础,以各种协会为依托,充分利用“三八”、“五一”、教师节、国庆节、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,开展教职工趣味运动会、棋牌比赛、球类比赛、自驾游等一系列活动,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,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我向心力。
(五)加强校容校貌建设,创造良好的教学育人环境
1.加强校园环境建设。加强学院基础设施建设,包括加强学院内的绿化、美化、亮化工程建设,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,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将教职工办公室卫生评比和学生教室、寝室卫生评比经常化、制度化,确保校园公共场所清洁卫生,无乱扔乱画、破坏公物等不文明现象,从而打造整洁优美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。
2.加强学院综合治理工作,建设平安和谐校园。要紧紧围绕省直文明单位创建的要求,切实加强学院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,建立安全稳定长效机制,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,严防发生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。积极开展“平安创建”活动,开展经常性的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治安灾害事故的“四防”教育,加强治安巡逻值班,及时更新和增添灭火设备,强化交通安全教育,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。
五、方法步骤
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:
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阶段(2015年7月至8月)
召开创建省直文明单位动员大会,安排部署创建工作。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文明创建有关文件精神,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创建工作,明确创建目标,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。
第二阶段:查摆问题阶段(2015年9月至10月)
对照文明创建要求,分领导班子、各部门和个人三个层次查找问题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形式,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,找出差距,制定整改方案。
第三阶段:创建阶段(2015年11月至2014年10月)
各部门将各方面的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,完善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,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下功夫。院文明创建办将组织督察组,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察,不定期公布创建情况。
第四阶段:总结评选阶段(2016年9月至10月)
院文明创建办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,形成总结汇报材料,做好验收考评的各项准备。邀请省省直工委领导和专家来我院进行考评,对学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按照《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评分细则》的评选标准逐条验收。
六、具体要求
1.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创建省直文明单位是2015-2016年我院的中心工作之一,全体师生员工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,充分认识文明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2.加强领导,强化责任。院领导班子、各部门要加强领导,在全院形成“一把手亲自抓,主管领导具体抓,职能部门全力抓,工会、共青团组织齐抓共管”的创建工作机制。书记、院长是学院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,将按照学院管理有关规定,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各基层党组织、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在这次活动中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积极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,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3.加强督导,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。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,加强调查研究,及时发现和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。要把创建省直文明单位与创建“学习型党组织”活动结合起来,把创建工作和学院学位评估工作结合起来,把文明创建活动与各类评先、表彰活动结合起来,实现奖优惩劣,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创建积极性,营造“人人关心、人人支持、人人参与”的浓厚氛围。
4.加强宣传,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。通过宣传栏、广播、网络等各种途径,加大对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。加强同省直工委的工作联系,争得上级有关部门对我院创建工作的支持和具体指导,并加强同已获得省直文明单位称号单位的联系,虚心学习,查找不足,总结经验、循序渐进,推动我院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