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迎接“省文明标兵校园”复核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2-06-28 09:47 作者:党委办喻继贤 点击:
院属各部门:
我院于2020年被评为“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”。根据近日湖南省委教育工委《转发湖南省文明办关于做好湖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、文明标兵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、文明标兵校园评选表彰及复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省委教育工委将于2022年下半年对我院进行“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”复核,要求在7月20日之前上报相关复核材料。为确保我院“省文明标兵校园”复核迎检工作顺利进行,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思想高度重视
文明创建是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,是推动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。顺利通过两年一度的“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”复核,事关学院荣誉,事关学院长远发展,意义重大。这项工作时间紧、要求高、任务重,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站位,强化认识,全员参与,严格把关,落实责任,仔细研读文件,明确任务分工,对标对表,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准备、报送复查相关材料,高质高效完成各项迎检工作。
二、明确工作目标
我院“省文明标兵校园”复核迎检工作,要紧紧围绕“领导班子建设好”“思想政治教育好”“活动阵地好”“教师队伍好”“校园文化好”“校园环境好”的工作目标,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,提高全院师生公民道德、职业道德、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、格调高雅、丰富多彩,校园秩序和面貌进一步改善,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,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1.学院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对照任务和目标,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抓好工作落实。请各部门在7月5日之前报送一名“省文明标兵校园”复核迎检工作联络员,负责撰写、收集、汇总文明创建相关材料、数据、图片。
2.请院属各部门要按照《学院“省文明标兵校园”复核迎检工作部门责任清单》的要求,将2021年1月1日以来部门文明创建相关材料(文件、制度、表格、图片、成果、数据以及获奖情况等)于7月14日之前,报送至院党委办(联系人:喻继贤,手机短码6628,邮箱249412427@qq.com),并形成部门文明创建工作台账。
3.请院纪委、组织人事处、宣教处、院办公室、院党委办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院团委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后勤处等部门撰写2021-2022文明创建工作总结(应包括工作措施、工作成效、特色亮点、所获荣誉等),7月14日之前与材料一并报送。
湖南警察学院
2022年6月28日